“3號令”實施以來農村金融機構更進一步加強對反洗錢的管理工作,尤其對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執行更加注重。隨著當前業務的更新與發展,并避免洗錢威脅,農村金融機構制定了一系列相關制度來規范執行各類業務的客戶身份識別工作。本文便以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以下簡稱“青陽農商行”)為例,對加強反洗錢新規執行進行分析,并就此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一、新規的主要變化
“3號令”是在修訂整合原《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令,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以下簡稱“原2號令”)和《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1號)基礎上出臺的,其主要變化體現在:一是確立了以合理懷疑為基礎的可疑交易報告工作機制。刪除了“原2號令”中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可疑交易報告標準要求義務機構制定本機構的交易監測標準,并對其有效性負責。二是調整了大額交易報告標準。將大額人民幣現金交易的報告標準由20萬元降低為5萬元,新增對自然人客戶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大額跨境轉賬交易報告要求,并賦予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調整大額交易報告標準的權利。三是對涉恐名單監測的要求更加嚴格。要求涉恐名單監測的范圍覆蓋全部客戶及其交易對手、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并要求對涉恐名單開展實時監測;涉恐名單調整后,要求對全部客戶或者其交易對手開展回溯性調查。四是新增對義務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的要求。五是擴大了報告機構的范圍。新增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和貸款公司四類機構為應履行報告義務的機構。
二、農村金融機構新規執行前后概況
筆者以青陽農商行調研數據為例。該行下轄15個支行、1個營業部、13個分理處共計29個營業網點,均設立了反洗錢報告員崗,并配置了AB角,反洗錢系統設置反洗錢工作編輯崗、審核崗、審批崗共64人,182名員工獲得了反洗錢崗位資格,保障了日常反洗錢工作的順利開展。截止2018年5月31日該行各類存款710772萬元,各類貸款497093萬元。近幾年,該行高度重視反洗錢工作,不斷提升反洗錢工作管理力度,緊緊圍繞人民銀行反洗錢工作部署和要求,嚴格落實反洗錢各項制度,認真履行反洗錢義務,扎實開展反洗錢各項工作。
結合“3號令”的實施,2017年6月份該行修訂了《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反洗錢系統管理辦法》、《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客戶洗錢風險等級分類管理辦法》、《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辦法》等五項辦法,10月份修訂了《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洗錢風險管理基本政策》,將洗錢風險納入我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進一步規范了操作流程,完善了工作機制。
為具體了解“3號令”執行前后對該行柜面業務影響,筆者從反洗錢系統內篩選了相關數據加以分析如下:
| 時間 |
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筆數 |
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金額 |
| 2015.7.1-2016.6.30 |
51072筆 |
4624936266元 |
| 2016.7.1-2017.6.30 |
55341筆 |
5169202675元 |
| 2017.7.1-2018.6.23 |
55493筆 |
5344775242元 |
1、大額交易數逐年增加。從該行近年來的業務規模發展情況結合網點反洗錢數據可以看出,5萬以上大額現金存取交易之頻繁,從2015年起逐年增加,交易量穩中有升;大額轉賬交易上升明顯,符合反洗錢實際操作規定。
2、新規執行前。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下同)該行大額現金存取交易為51072筆,2016年大額現金度存取交易55341筆。按照客戶身份識別“四部曲”有條不紊的開展執行,即了解、核對、登記、留存;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按時按質報送大額交易情況。
3、新規執行后。從2017年7月1日新規實施后,該機構根據新規執行大額交易報告制度,網點5萬以上大額現金交易達55493筆,遠超新規執行前報送量,工作量明顯上升。尤其是春節期間,大量外出務工人員返鄉,該行2018年1季度5萬以上交易達到27673筆。執行中做到,一是嚴執行。柜面人員作為第一道防線,以了解你的客戶環節為重點,即了解客戶本人的真實身份,了解客戶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資金來源和用途,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收益人。二是重監管。總行管理人員高度重視反洗錢管理,賬戶及反洗錢管理作為審計工作要點,在日常審計過程中檢查違規問題將加大處罰力度。審計發現該網點時段有大額現金交易未及時上報,大額現金登記審批表未按照要求審批等情況出現,及時進行整改落實。
三、農村金融機構新規執行難點
1、農村居民觀念改變難。綜上數據分析,當前農村居民現金交易需求仍然旺盛。由于大額人民幣現金交易的報告標準由20萬元降低為5萬元,造成大額現金交易報送量較新規執行前驟增。農村居民現金交易意識根深蒂固,對非現金支付工具認知度相對偏低,乃至購房購車等大額交易都只愿意現金交易。雖然新規執行近一年,但由于他們對大額存款客戶身份識別不理解,柜面服務中時常會出現執行與客戶沖突狀況發生,在工作執行中使柜面服務處于被動狀態。再因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支付服務產品多是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成熟產品的復制,如安徽農金推出的“金農信e付”等支付工具能較好覆蓋日常小額支付場景,但適合農村特點、操作簡易的大額支付產品還比較少。
2、新規對定期存取交易免報范圍不能覆蓋農村居民交易特點。農村金融機構的產品有限,農村居民儲蓄偏向于金融機構定期存款,由于業務執行對產品的宣傳環節問題,缺乏足夠了解,對“自動轉存”存本結息方式并沒有得到農村居民的充分信任。因此,在日常柜面交易中取出后添本再存成為常見業務,且在日常監測中此交易幾乎無風險。而新規對大額現金交易免報范圍中并不能覆蓋“添加本金”后定活互轉這一方面,造成農村金融機構報送量及工作量增加。
3、新規對人員配備及素質。新規實施后,對自定義可疑標準、人工分析和識別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金融機構充實力量,部分農村金融機構仍沿用原有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送的架構和人員,不能滿足進一步提高可疑交易分析報送質量的需要,無法有效落實“風險為本”的工作要求。而兼職人員在監測執行中往往達不到質量要求。部分工作人員對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文件掌握深度不夠、把握不準,在復雜案例識別、分析方面尚存在不足。
4、農村金融機構落實涉恐名單監測難:一是無法確保涉恐名單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因涉恐名單來源于中國政府發布、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所列和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關注等渠道,發布的格式不盡相同,且名單包含的信息通常較為復雜,農村金融機構自行收集耗時費力,存在較大困難。二是涉恐名單實時監測難。大部分農村金融機構涉恐名單監測目前僅能實現“T+1”的預警模式,無法實時監測。
四、相關建議
一是針對農村金融交易特點,完善免報范圍。針對農村金融機構服務對象的不同,農村居民注重的產品為定期存款,在執行過程中建議分兩步監測,開戶交易為第一步重點監測,到期支取交易為第二步“白名單”監測,免除登記、核實、留存相關識別流程。
二是針對部分義務機構不能配備反洗錢專職人員的問題,建議根據農村金融機構經營規模、層級,在梳理任務清單、對照質量要求、評估工作用時等的基礎上,確定不同層級、不同崗位需要配備的專、兼職反洗錢人員的數量。這樣農村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將隨業務的發展才能更有效監督和執行。
三是針對涉恐名單實時監測難的問題,建議僅對金融機構初次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如開戶)時要求其開展實時監測,對其它業務僅要求實現“T+1”監測,待條件成熟后再要求對所有業務開展實時監測。建議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編制全面的涉恐名單并定期向義務機構發布,盡量完善涉恐名單相關的證件號碼照片名稱等關鍵信息,建立統一規范的涉恐名單。農村金融機構應協調開發方,聯動收集人民銀行發布的涉恐名單,并建立可行的定期更新機制,解決涉恐名單獲取難、不完整、更新難的問題。
四是利用反洗錢系統內數據檢測監控,重點監測對賬戶開立及使用時的客戶身份識別工作。安徽農金新一代核心系統上線“箭在弦上”,應以此為契機,加快反洗錢系統建設與開發,促進新核心系統與反洗錢系統的融合和聯動。抓住系統剛上線的關鍵期,使用過程與反洗錢系統聯動檢測,觸發預警信息提示,通過抓取結果,檢驗系統的有效性。要關注各個模塊、每個監測標準,運用已掌握的可疑案例驗證抓取的有效性,及早發現問題,第一時間修正系統。進一步優化反洗錢系統監測指標,積極運用監測模型,建立以客戶為單位的可疑交易監測分析,保證客戶身份信息唯一性,實現風險等級因素智能判斷,增加監測的實效性和時效性。
五是農村金融機構自身應通過簡化流程、刷卡優惠、增強服務水平等措施,提升支付結算服務的電子化水平,加強支付結算知識宣傳培訓,提升農村居民非現金結算意識。此外,還要加強農村支付服務風險防控,保護農村居民合法權益。農村金融機構要建立完善農村支付業務風險預警處置和應急管理機制,強化對金融基礎設施的巡查維護力度,加強對可疑支付交易的監測分析,持續開展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宣傳,配合公安部門打擊農村支付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信息來源:內部審計部 湯天榮 楊田支行 曹志偉 責任編輯:綜合管理部)